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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厦门市优化公积金贷款家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调整首付款比例
具体详情如下
背景依据
2024年9月30日,厦门根据2025年4月和5月的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区间确定7月份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调整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的规则执行,
注意事项
购房人可通过“i厦门”或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
厦门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公积金〔2024〕5号),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厦房稳办〔2024〕7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并于2025年6月向社会公布,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贷款使用率已达96.5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按程序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满足更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之后以此类推。最低首付比例为15%。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